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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功能的再认识

时间:2014-09-25 20:43:41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现代保险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或给付、促进社会安定等方面;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资金积聚和资金运用方面;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稳定器作用

  内容提要:现代保险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三大功能。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分散风险、经济补偿或给付、促进社会安定等方面;资金融通功能主要体现在资金积聚和资金运用方面;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社会稳定器作用、参与社会风险管理、保障交易启动消费、优化金融配置、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保障功能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它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也是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著特征;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则是保险随着经济发展,在其保障功能基础上产生的衍生功能。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功能。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十分有利,保险功能的发挥有较大的机遇和潜力。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人们风险意识的提高,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在保障经济、促进改革、稳定社会、造福人民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被誉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精巧的稳定器”。随着现代保险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中发挥功能的不断延伸,客观上要求对其功能的认识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这对于正确把握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将保险业的可持续发展融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及其之间的关系

  (一)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

  随着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保险已逐渐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保险的功能也得到了空前的发挥。现代保险至少具有保障、资金融通、社会管理等三大功能。

  1.保障功能。这是保险的基本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该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分散风险。现实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地面临着种种风险,而风险的发生是不确定的,保险是一种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人们之所以购买保险,并不是因为保险本身具有消除各种风险的特质,而是通过保险这一制度能将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转嫁出去,交由专门经营风险的保险组织承担,并且在既定的风险事件发生后,人们能够从保险组织那里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从而摆脱因风险事件造成的困境,解除人们在生产生活等活动中的后顾之忧。(2)经济补偿或给付。即在风险发生时,保险人在约定的责任范围内,按照保险财产实际损失数额或者约定金额给予赔付,从而保障社会再生产过程得以连续进行,或者避免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在生活上陷于困境。(3)促进社会安定。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人类需要五个层次理论,即生理、安全、爱与归属、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其中,安全的需要包括物质上的劳动安全和职业安全、经济上的生活安定和未来保障、心理上的免于灾难威胁和安全感。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通过分散人们面临的各种风险,并对因风险事故造成的意外损失给予经济上的补偿,能够弥补人们所遭受的不幸损失,消除人们对未来生活的忧虑和恐惧心理,从而达到安定社会的目的。

  无数事实证明,每次灾害与风险的爆发尤其是重大灾害与风险的爆发,往往是保险的保障功能发挥最充分的重要契机,因为灾害能够唤醒人们的风险意识,而这正是保险业赖以发展的客观基础。我国自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经历过无数次大的自然灾害,每次大灾的爆发均带来过一个保险业发展的高峰。2003年“非典”疫情肆虐,推动了保险业的迅速发展,因为“非典”疫情的蔓延,大大激发了人们的健康意识和风险保障需求,人们对保险保障功能的认识也就更为深刻。如2003年1-4月份,各寿险公司健康险保费收入就达55.3亿元,占人身险总保费的4.78%,较去年同期增长69.67%,增速远远超过养老金保险和人寿保险业务。可见,保险作为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

  2.资金融通功能。这是保险的衍生功能,是在保险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该功能随着现代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迅速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而越来越突出。所谓资金融通,是指资金的积聚、流通和分配过程,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指保险资金的积聚和运用功能。具体来说:(1)资金的积聚。保险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保险产品等渠道,吸引、积聚社会闲散资金,促使社会资金从各个行业流向保险公司。保险资金的积聚功能,对社会储蓄具有一定的分流作用,有利于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2)资金的运用。保险经营的长期性,使得保险公司进行资金运用成为可能。为了确保未来偿付能力的充足性和保证经营的稳定性,保险公司必须进行资金运用以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这主要通过保险资金从保险公司流向资本市场而实现,保险公司则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

  资金融通功能与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在“银行主导型”的传统金融市场中,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主要是通过银行的间接融资来完成的,保险对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受到极大的抑制。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金融创新的日新月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发挥的空间非常广阔,保险业已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是资产管理和股市的重要参与者,持有很大比例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很高。如1998年全球40%的投资资产由保险公司管理,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整个股票市值的比重,美国为25%,欧洲为40%,日本为50%。

  由于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期限长的特点,充分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一方面可以积聚大量社会资金,增加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分散居民储蓄过于集中银行所形成的金融风险,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支持,改善资本市场结构;同时,也能够为保险资金提供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满足保险资金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从而实现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有机结合和协调发展。正是由于保险具有资金融通功能,进而具备了金融属性,因此保险业便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成为金融业的三大支柱。

  3.社会管理功能。现代保险对于社会的管理,不同于以国家为主体的“他我管理”,也不同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部门管理,而在于通过其各项功能的发挥,能够促进、协调社会各领域的正常运转和有序发展,即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社会管理功能是保险的又一衍生功能,随着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巩固和增强,该功能日益突现。主要表现在:(1)保险通过发挥经济补偿或给付功能,一方面使得保险基金在广大被保险人之间实现了社会再分配,另一方面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提供强有力的经济保障,熨平社会发展中的不安定因素,客观上起到社会稳定器的作用。(2)参与社会风险管理。保险的经营对象是风险,保险进行风险管理,主要体现在防灾防损工作上,其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社会防灾防损部门开展防灾防损工作。一方面能够有效承担风险管理的社会责任,有利于增强偿付能力,降低投保人支付成本,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另一方面通过积累大量的损失统计资料,可以为社会防灾防损部门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同时能够培养投保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地减少社会财富的灭失。(3)保障交易,启动消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双方往往会面临各种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而风险的存在会阻碍商贸交易活动的/顷利进行。由于保险的介入,可以将交易过程中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不但能够提高交易双方的信用度,减少交易双方的纠纷或分歧,促成交易的成功,而且还能够启动社会潜在消费,扩大内需,如出口信用保险、住房按揭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等。(4)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例如,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方面通过积聚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化零为整,起到分流社会储蓄、实现储蓄向投资的转化以及分散金融风险的作用,一方面又通过资金运用,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对于推动资本流动、实现金融资源在全社会中的合理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5)减少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纠纷。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责任保险得到了迅速发展,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能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减少致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从而起到安定社会的作用。(6)补充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被誉为“社会的减震器”,它为社会提供诸如养老、医疗、失业、救助等方面的基本的经济保障。而商业保险则为社会提供较高水平、多层次的保障服务,能够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保障需求,是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

  (二)正确认识三大功能之间的关系

  在现代保险的三大功能中,保障功能是与保险相伴而生的,它是保险的本质和核心内容,也是保险区别于银行、证券的显著特征;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则是保险随着经济发展,在其保障功能基础上产生的衍生功能。三者之间是一种本质与衍生的关系。简言之,前者是基础和前提,处于主导地位,后两者产生于前者并服务于前者,处于从属地位,并以不断完善前者的作用内容和扩大其影响范围为主要职责。随着保险衍生功能的逐渐发达,如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在实践中有人不断将保险的最本质功能——保障功能加以弱化甚至忽略,过分强调保险的投资功能、夸大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率,恰恰漠视了广大刚刚摆脱温饱的消费者对于保障型险种的巨大需求,容易诱使保险消费者形成“轻保障、重收益”的非理性消费理念,表现在: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不是根据自身风险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而是热衷于与投资型险种进行片面的比较。这对我国寿险业长远发展的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二、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在社会发展中发挥的功能及其影响因素

  (一)我国保险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功能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保险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都得到了长足发展,给保险业带来了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保险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功能。主要表现在:(1)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资保险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其保障功能日益突出。 2002年,国内保险深度3%,保险密度237.6元,承保风险总金额533 406亿元,保险业共支付保险金700多亿元。特别是在特大自然灾害和突发社会事件中,如1998年特大洪水、2002年两次空难事件以及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保险公司及时组织赔付或者适时推出满足人们需要的保险产品、服务项目,切实发挥了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 (2)资金融通功能进一步加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保险是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国内保费收入为 3053.1亿元,占居民储蓄余额的3.5%,保险业可运用资金余额达5 799亿元,保险已对社会储蓄形成一定的分流作用,且在国债、证券投资基金等资本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席之地。(3)社会管理功能日益突出。随着国内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人们对于养老、医疗、健康、失业等方面的保障需求日益迫切,现代保险在稳定社会方面的作用将会越来越重要。

  (二)现阶段促进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有利因素

  1.党的十六大提出:“必须把发展作为我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邓小平“发展是硬道理”思想的深化和拓展,对于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而且,十六大确立了我国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新目标包含着经济总量的增长、经济体制的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等多项综合指标,蕴含着全民共享、全面进步的深刻内涵,需要各行各业共同奋斗,加快发展,作为充当社会稳定器的保险业也概莫能外。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需要保险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服务,对保险业提出了新的历史要求,同时也为保险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空间。

  2.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保险业功能的有效发挥提供了巨大的空间。(1)在我国,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人们养儿防老的观念发生了变化,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正在进行深刻变革,原来依靠国家和单位养老、医疗保健的想法也得加以转变,因而商业保险的发展潜力非常大,需要商业性养老、医疗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补充和完善;(2)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将会把保险作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的重要手段,对保险的需求会越来越大。

  3.我国正在进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扩大内需、扩大出口和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措施的实施,带动了基础设施建设和进出口贸易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这些都要求保险业提供相应的风险保障。

  4.随着国民收入提高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加,居民的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同时,由于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各项责任保险也将成为企业和个人转嫁责任风险的保障需求。

  5.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于加快经济发展。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要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防范金融风险。保险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推进,保险业在金融业中的地位将不断增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的空间会很大。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02年国内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8.7万亿元,储蓄率高达39%,而在保险业发达国家,居民储蓄率普遍低于10%。根据央行所作的居民储蓄存款动机问卷调查,在银行储蓄中,以养老、教育、防病、失业等为储蓄动机的比例达44.5%,且这一比例有逐步上升趋势。上述动机的储蓄都是长期资金,在发达国家,通常用于购买保险而不是银行存款。这说明,8.7万亿元居民储蓄中约有4万亿元与保险业具有较大的相关性和可替代性,相当于我国保险业现有总资产的6.6倍。

  6.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保险作为支持国际竞争不可或缺的手段,将有更大的用武之地。与此同时,我国保险市场将全面对外开放,这不仅带来了挑战,也为我们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7.由于受到国际经济形势和9.11恐怖事件的影响,全球保险业正面临重大调整和变革,这是国内保险业加快自身发展、尽快做大做强、迅速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时机。

  综上所述,当前国内国际形势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都十分有利,保险功能的充分发挥理应有较大的机遇和潜力,因此加快发展是必然趋势。

  (三)制约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消极因素

  1.发展不足是主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经营主体不断增加,市场规模迅速扩大,对外开放步伐加快,保险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总体发展水平仍然很低,无论在质的方面还是在量的方面都存在着很大差距。尽管保险业保持着年均30%以上的增速,但这是在较低水平上形成的高速度。当前,保险业整体规模小,体制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足,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低,远远落后于银行业和证券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不相适应,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还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保险还没有渗透到经济的各行各业、社会的各个领域、生活的各个方面,保险的各项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可见,发展不足是当前制约我国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最大实际。

  2.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不够是直接因素。产品和服务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险业功能的发挥最终体现在产品和服务上。从表面看,制约我国保险业功能充分发挥的原因在于人们对保险的认识不够,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薄弱,但其根本原因在于保险业自身。一是保险产品创新能力不足,产品结构比较单一,品种不够丰富,与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些产品发展缓慢,无法满足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对保险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二是服务创新力度不够。由于保险产品是特殊的无形商品,专业性强,加之保险条款表述的非通俗性,使得许多人对保险不甚了解,因此保险产品不像实物商品那样一看就知道该不该购买,而必须通过营销和服务才能让人们了解和熟悉,但是目前保险业的营销和服务水平已远远不能满足消费者的要求,保险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的现象比较突出,人们普遍对保险业缺乏信任。

  3.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抑制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有效发挥。承保和资金运用并称为保险公司两大业务支柱,其中资金运用业务已经取代承保业务而成为保险业的主要收益来源。大量的保险基金只有通过资金运用才能保值增值,才能确保未来的偿付能力充足,这是由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保费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截至 2002年底,我国保费收入增速达44.7%,保险资金运用余额为5 799亿元,预计到“十五”期末,保险业可运用资金将超过1万亿元,不充分发挥这部分金融资源支持经济发展将是巨大的浪费。由于种种原因,出于资金安全性的考虑,目前国家在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上采取了过多的限制性规定。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费收入的高速增长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将会日益突出,直接影响到保险偿付能力和经营的稳健性。据统计,在现有资金运用政策的作用下,我国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组合中,银行存款占51%,国债及回购业务占33%,公司债券占7%,投资基金占6%,其他占3%;而在欧洲,现金和银行存款仅占 1%,股票占37.1%,债券占35%,贷款占12.1%,不动产占 5%,其他占9.8%;在美国,现金和银行存款占3%,债券占 53%,股票占30%,贷款占9%,不动产占1%,其他占4%。由此可见,我国保险业可运用资金大量投向银行存款,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发挥:一是弱化了保险对储蓄的分流作用,使得保险从居民储蓄中分流出来的大部分资金又重新回流到银行,需要通过银行进行“二次交易”后再融资出去,增加了交易成本,不利于引导储蓄向投资的转化,降低了保险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效率;二是增加了资金在银行过于集中所形成的金融风险,降低了资金运用收益率;三是阻隔了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保险资金不能有效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投资,以满足其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追求,同时资本市场也会因缺乏保险资金的强力支持而不利于资本结构的优化和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4.现阶段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不佳。一是事关保险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滞后于当前保险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二是现有的部分宏观政策、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三是部分地方政府没有把保险业当作一个产业来对待,少数地区职能部门强制干预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多头执法、重复监管的问题比较突出;四是人们对保险的认可度不高,存在片面的认识,而保险误导、欺诈宣传又增加了人们对保险的不信任感。

  以上这些不利因素说明,目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满足不了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不相适应。如果不尽快扭转这种局面,保险业就难以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担负起应有的历史责任。

  三、充分发挥保险业务项功能的建议

  (一)加强保险宣传力度。随着保险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影响越来越深入,广大消费者的保险意识和对保险业的认知程度虽然在不断提高,但认识有一个过程,因而需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宣传保险的功能,持续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影响力,让人们逐步接受它,并且自愿地为自己的未来买保险。

  (二)重塑保险业的社会信用。社会信用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保证保险业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为此,要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的理念,通过引导保险公司进行产品和服务创新以赢得良好的社会信誉;要加强保险监管,真正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保险市场秩序,保证整个保险业的偿付能力,与银行业、证券业一起共同维护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三)保险业要树立全新的发展观。一是既要看到当前保险业发展的有利时机,提高对加快发展必然性的认识,又要看到我国保险业存在的巨大差距,增强对加快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初级阶段的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要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指导思想,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一切问题都应围绕发展主题来考虑和解决,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都应坚决改变;三是发展的概念不仅是指业务规模的扩大,更重要的是结构的优化、质量和效益的提高,只有结构优化了,质量和效益提高了,保险业才能形成良性循环,发展才有后劲,才是健康的发展;四是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决定了发挥保险业的各项功能必须循序渐进,既要学习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又要紧密结合我国国情,不断探索,稳步推进,正确处理好加快发展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

  (四)积极为加快保险业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一是保险经营者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密切关注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紧密相关的热点问题,大力开发新产品,尤其注重开发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等具有广泛社会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努力创新服务方式,丰富保险服务的内涵,将服务渗透到保险消费的各个环节。二是保险消费者要不断增强保险意识和维权意识,善于利用保险作为转移自身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三是保险监管者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转变监管方式,提高监管透明度,积极推进各项市场取向改革,减少对保险经营的不必要干预,同时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积极探索保险资金运作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并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断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和收益率;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完善保险市场供给主体;逐渐转变监管的重点,实行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切实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风险;金融业内部要加强协调和沟通,做到三者之间既合理分工、又密切合作,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四是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险业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真研究制定保险业发展规划,赋予税收优惠政策,以支持保险业的长远发展,如个人购买长期商业养老保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免征营业税政策、对强制性和政策性保险的减免税收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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