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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时间:2014-09-25 20:43:50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经济论文

【摘要】文章从涵义、业务范围及相关政策法律和规章等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及差异。随着社会的进步,工程管理也逐步走向专业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代表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制度;项目管理 我国推行工程

  【摘要】文章从涵义、业务范围及相关政策法律和规章等方面探讨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关系及差异。随着社会的进步,工程管理也逐步走向专业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代表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建设工程;工程监理制度;项目管理

  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其本意就是推行工程项目管理,也就是对业主委托的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策划、管理、监督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虽然监理事业规模越来越大,制度越来越完善,作用越来越明显,也涌现了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监理企业,但与真正意义上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尚有较大差距。

  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建设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建设单位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二、建设工程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三、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区别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区别在于:前者可包括设计过程的项目管理(某些情况下还可以承担相应的设计工作),甚至包括项目前期策划,而建设工程监理一般不包括设计和设计过程管理,更不涉及项目前期策划。因此从业务范围上讲,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项目管理的全部。

  目前绝大部分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的是施工阶段的监理,如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16省市172156个监理工程的调查统计,从事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有148192个,占86.08%,而从事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招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阶段咨询服务的仅占13.92%。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比较分析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可以从服务对象及提供者、业务范围、行业准入等方面对两者进行比较分析,以便进一步搞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一)、服务对象及提供者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范围较大。它不单纯是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在建筑业中,项目参与各方都需要项目管理,如建设单位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供货方项目管理等。但由于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因此建设单位方的项目管理是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核心,若其缺乏项目管理经验,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没有或者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施工单位或者设计单位,也可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公司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此外项目参与各方,若其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也可以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提供者。

  建设工程监理则不同。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将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为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督。所以,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就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实施监理。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监理的唯一服务对象。

  (二)、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和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在某种程度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对各种专业服务的整合与集成。而工程监理是对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这在《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三)、行业准入

  国家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才能进入本行业;监理工程师已经成为一种专业人士,必须通过考试发证注册登记才能执业。

  国家没有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而是对与建筑业相关的具备资质的企业开放,鼓励其积极参与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同时对从业人员也没有设定新的准入制度。这符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本质和要求,也将有利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

  五、当前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差距及原因分析

  根据以上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管理内涵及特点,针对当前工程理企业现状,差距是明显的。虽有部分监理企业承担了一些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是不全面,不系统的。大多数监理企业距工程项目管理相差很远。为什么工程监理事业越发展于原始构思越远呢?笔者认为:

  (一)、监理企业定位及政策不符合推行监理制度的初衷

  监理制度的推行本意是改革原有建设管理模式,推行现代化的工程项目管理制,在计划经济影响十分顽固的15年里,项目法人不肯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放权给监理人,既然法规规定必须请监理,只有质量管理一项了。由此形成了对质量工作“政府监督、社会监理”的定式。之后的一系列管理条例、文件都十分突出监理对质量负责。近期因安全问题十分突出,各地发文要求监理负责安全监管责任。这一系列定位、职责的界定,限制了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发展的进程。

  (二)、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目前的监理单位很难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在体制改革中已有很大突破,但各自站在不同角度发布了一系列规章,硬是把一个工程项目管理肢解成一块块。如:资质管理规定使监理企业无所适从,没有业绩不增项,没有资质不准越级,那么到底鸡和蛋是什么关系?一个大型工程项目要涉及各种资质。只能有一项资质承接一业监理,所谓甲级资质可跨行业往往行不通。又如:把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全过程切割为:设计监理,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审价、设备制造监理,采购招标代理,加上前期工程咨询资质等各种要求。虽然我们办了几年资质,至今也没有搞全,真是很难跨入真正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三)、工程监理企业自身建设不具备承担工程项目管理的条件

  目前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有出租资质的,有低价抢业务的,也有视监理工程为儿戏的。凡此种种,在社会上形成不良影响,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凡大型工业项目,业主方也都要组织一套班子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高智能人才进监理公司无法发挥作用。长此以往,除少数有实力的监理公司外,将被社会所淘汰。尽管有些监理企业承担了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基本上局限于施工队伍的“三控,二管,一协调”,大都未进入前期科研和采购范围,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差距。监理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缺乏项目经理,双语人才,市场调研人才,方案设计和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惯例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不仅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竟争力的项目管理企业。

  六、结束语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相比于建设工程监理在服务对象、业务范围、行业准入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扩展和延伸,是一种较为灵活的操作管理模式,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提供订单式的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

  从某种程度上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代表了工程监理今后的发展方向。因此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过渡,以适应自身的发展和市场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3] 吴涛,丛培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08.01

  本文发表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7月下旬上。

  作者简介:苏洁珠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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