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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土地整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时间:2014-09-25 22:47:26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农业论文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任务,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切入点之一。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决策,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历史任务,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切入点之一。土地整理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也是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手段。本文详细分析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的背景及内涵;揭示了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间的关系;提出了实现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土地整理;新农村建设;关系;建议

  土地整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生态环境建设是密切相关的,并且在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改变农村面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1.1粮食安全受到威胁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比较多的时期。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非农建设平均每年占用耕地18万公顷。目前,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由10多年前的1.58亩减少到1.38亩,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0%;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粮食产量呈现下滑趋势。同时,耕地呈现总体质量差、产出水平低、后备资源有限、污染严重、利用粗放等,使得我国粮食安全面临巨大的威胁。为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的目标,各地应大力推进以补充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主的农用地开发整理,建设一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高标准、成规模的基本农田。

  2.2 农田水利设施落后,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距逐渐拉大

  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国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一五”至“五五”期间一直保持在9.8%以上,“六五”期间急剧减少至5%,“七五”、“八五”期间在3%~4%,“九五”期间最高只有6.1%,至今国家对农业基础设施投资也明显不足;再加上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结构,“以农补工”和工农“剪刀差”等政策,导致农产品价格过低,农业收益低,使农业陷入长期缓慢发展的困境,农民增收困难。同时城乡差距逐渐拉大,由20世纪80年代的1.8∶1,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2.5∶1,扩大到2010年的3.23∶1。因此,通过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可以增加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尽快摆脱贫困,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2.3 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弱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配套设施不完善、机械化率低、环境污染、农资价格上涨过快等不利因素影响着中国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生活设施落后等阻碍了农村发展进程。同时我国农田普遍存在着田块分割细碎、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零星未利用和废弃地多的现象;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土地利用率低;工矿生产建设中挖损、塌陷和压占的土地治理效果不明显。这种土地利用状况难以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通过土地整理,才能有效改善土地利用状况,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高集约化利用程度,改善当地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4 土地产权制度不完善,阻碍了农地的流转,规模效益差

  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是农业规模经营能否成功推进的关键。一些地区,由于缺乏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该转让的土地不能及时转让,造成粗放经营、效益低下,即使实现了流转,也往往是自发的,缺乏法律依据,不仅不规范,而且容易造成经济纠纷。由于土地流转机制的不健全,使得接包的土地来自于不同农户的不同地块,很难做到集中连片,规模效益难以发挥。同时,在一些地方,由于各种原因,土地承包关系变动较为频繁,土地承包期满后及土地流转后没有及时变更合同或续订合同,致使土地的法治管理滞后,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由于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受到了限制,这对于推进土地规模经营无疑增加了更大的困难。

  在上述分析的背景下,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迫在眉睫。进行土地整理一方面可以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资,调整农地产权结构,促进土地适度集中,提高农业竞争力;另一方面可以扩大耕地面积,改善土地质量,进一步挖掘出农业生产潜力,确保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土地环境。

  2、土地整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2.1土地整理的内涵 土地整理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调整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可利用土地数量,确保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率良性循环。

  土地整理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基本农田整理。基本农田是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中流砥柱”,通过基本农田整理,解决基本农田存在的基础设施老化、不配套问题,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提高基本农田抗灾能力,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积极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区示范建设,保障基本农田的高产稳产。②土地开发、复垦。加强对未利用地的开发,对在生产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造成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塌陷、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合理的整治措施,恢复利用。③建设用地整理(本文重点讨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通过科学合理的村庄整治,可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减少不合理的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护目标。

  2.2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其中,生产发展是手段,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目的,管理民主是制度保障。“生产发展、生活宽裕”属于物质文明的范畴,“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属于精神文明的范畴,“管理民主”属于政治文明的范畴,因而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为一体的庞大的经济、政治、社会系统工程,既是一项紧迫的现实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既包括路、电、水、气等生活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也包括以农田、水利、科技等农业基础设施为主的产业能力建设。通过以上综合建设,最终目标是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包括多项内容: 一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现代化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二是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 三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构建和谐新农村; 四是改善农村地区的村容、村貌,为农民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五是完善农村民主自治制度,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

  3、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关系分析

  通过对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分析,可以看出,土地整理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是为了追求农村的整体发展进步,提升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三生”的综合效益。两者间呈现出一种互为依托、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如图1所示

  图 1 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关系图

  基本农田整理和土地开发、复垦,可以有效增加耕地的数量及质量,继而增加产能。产能的增加具有双重的效果,一方面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是增加农民收入。收入的增加,反之可以促进农业生产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而新农村建设的方针之一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目标是一致的,就是最终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坚决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保护“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要求,做到“以建设促保护”,将基本农田整理作为“十二五”期间土地整理的重点。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整理可以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达到村庄治理的目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前农村土地利用的情况普遍表现为“散、大、乱”、“空心村”、闲散地大量存在;农村居民点缺乏规划,布局十分杂乱。通过村庄整治,合理规划,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整理后,农村“散、大、乱”的情况将会得到明显改善,即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分析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可以看出,两者在目标上具有统一性——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改善农民人居环境,其相互促进;在内容上具有交叉性——都是有关土地、农村、农业、农民方面,其互为依托;在作用上具有互动性——土地整理有利于新农村伟大工程的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土地整理工程发展,其相辅相成。

  4、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建议

  随着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深入,农村经济发展一定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石,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中流砥柱。因此,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必须密切结合,协调共进,以解决“三农”问题为出发点,为实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因此,要使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改变以往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各自为政的局面,土地整理规划必须与新农村建设规划紧密结合。以省、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规划、城镇规划为依据,着眼实际,全面兼顾,统筹考虑农田整理区内沟渠路规划与居民点内部给排水管道和道路等规划的衔接,合理确定农田整理区范围与农村建设预留地规模,加强土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项目间的科学整合和综合治理,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集思广义,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各行业专家的意见,务必达到最佳方案与实效。

  (2)在项目立项审批、规划实施、资金管理、检查验收等各个环节上,都应切实加强土地、农业、水利、交通、财政和环保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减少工作的误区和盲区,尤其要发挥土地管理部门的带头作用,做好项目间的组织引导与协调工作。

  (3)建立统一、合理的政策法规体系,规范土地整理项目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在项目实施中执行严格的项目法人制、公告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现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4)整合好土地整理项目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要按规定和用途将其统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交通、农业水利和居民点改造等,把分散的两次性投资变为集中的一次性投资,避免重复投资,努力提高资金的综合使用效能。同时,也要加强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参考文献:

  [1]严金明,钟金发,池国仁.土地整理[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

  [2]高明秀,赵庚星等.土地整理与农村建设:国外的分析及中国的对策[J].农业工程学报,2006(12)

  [3]张佳,杨荣利.开展土地整治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辽宁经济,2010(11):97

  [4]廖琴兰,仵宗卿,伍黎芝.关于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新农村建设的几点思考[J].资源与产业,2007,9(4):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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