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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必要谎言的形式及其必要性

时间:2014-09-25 20:18:57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文学论文

摘要:谎言并非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正确。德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弗里德里希?包尔生将必要谎言总结为三种形式。本文结合实际生活对这三类必要谎言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其必要性存在的几点原因。最后指出也有一些道德家对必要谎言持严格的态度。 关

  摘要:谎言并非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正确。德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弗里德里希?包尔生将必要谎言总结为三种形式。本文结合实际生活对这三类必要谎言的必要性进行分析,提出其必要性存在的几点原因。最后指出也有一些道德家对必要谎言持严格的态度。

  关键词:必要谎言;形式;必要性

  众所周知,谎言会对被欺骗的一方造成伤害,毁灭人们的信念和自信,最终损害人们的社会生活和侵害人们的社会关系。但是谎言并非在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不正确,人们的生活常识和实际经验也足以证实这一点。这种在某些情况下是允许的甚至说在道德上是必要的谎言称之为必要谎言。

  一、必要谎言的三种形式

  德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弗里德里希?包尔生在其著作《伦理学体系》中对必要谎言的三种形式及如何界定进行了论述。他将必要谎言分为善意与不一定善意的谎言、礼貌与奉承、战争与外交三类。

  (一)善意与不一定善意的谎言

  包尔生认为在道德上不存在固定界限。法律划出的是强硬的、不变的因而也是专断的界限,而道德却必须处处去对付那些逐步过渡的情况。个别情况只能着眼于具体条件,根据个人的洞察力和良心来确定。道德只能提出引导人们作出决定的基本观点。例如,医生对病人隐瞒病情以唤起生活的希望;儿女对老人报喜不报忧以免家人担心;小孩一人在家遭遇小偷,大声喊爸爸的名字把小偷吓跑;为寻凶作恶的凶手指一个错误方向,使之落入警察手中等。无论是前两种情况中对被欺骗者的谎言是善意的,还是后两种情况中对被欺骗者的谎言并非善意的,施骗者的行为都给更多人带来利益,所以人们也不会从道德上去谴责他们。

  这类谎言并非无任何危害。例如,向病人隐瞒病情,其实剥夺了病人了解自己病情的权利,假如病人生存的日子所剩不多,那么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好剩下的生命,但是如果不告诉病人病情,病人误以为自己没事,一旦病情恶化,对病人和家属都是更大的打击。再比如,儿女在对父母报喜不报忧的同时也放弃了父母全面了解我们的权利,放弃了父母本可以提供给我们的解决困难的方法。因此,善意的谎言是必要的,但是怎么说以及在什么情况下说需要把握好度。

  (二)礼貌与奉承

  这条界限也必须由道德上的老练独自确定。习惯上的半真半假和假客气就不能武断地认为其是否是不道德的,如我们欢迎一位不速之客,我们在一封写给一位我们不了解的或我们视为地地道道的恶棍的人的信尾表示我们的高度的敬意。我们这样做是因为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不采取某些口是心非的作法,顺利的、和平的交往就是不可能的。

  而且这类谎言也并非没有危险。一个过多地生活在社交之中的人容易形成说谎的习惯,他的良心逐步枯萎了,说谎成了他的第二本性并最后成了对他来说必不可少的东西。实际经验中,我们总是不信任一个在礼貌言辞艺术上表现出极大的技巧的人,我们也更乐于相信一个在讲习惯上的假客气话方面有些笨拙和畏缩的人。

  (三)战争与外交

  在战争中,士兵用自己的计划、战术或兵力去欺骗敌人,不会有聪明的战士在战争中表明自己的真实目的。外交领域中,在一定意义上也奉行着战争的规则:谁也不表明他的真实目的,至少可以说,每个人都不想让对手“醒悟”,甚至还去加强一点他的虚假信念。在战争这种状态中,一切力量和计谋都是绝对允许的,交往双方都是互有保留,互不信任的;他们隐藏着各自的措施和协议、计划和意图。但是如果外交双方的真正目的是维持和平,是以谈判来解决那些否则就不得不以战争仲裁来解决的问题而言,一定程度的相互信任又是需要的。

  二、必要谎言的必要性分析

  上文提到的必要谎言的三种形式中,国人对第一种形式议论最多,第二种形式引起困惑、争议最多,第三种形式几乎没有议论。包尔生的结论是:要诚实,这是无条件正确,但是说老实话并不是无条件正确的。必要谎言的必要性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其自身的本性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比如说,欺骗一个窃贼就不会破坏信任关系,只要他还在做这个勾当就已经站在信任的范围之外了。在战争中,欺骗是规则之一,每个人都会使用欺骗并相信别人也是这样。再比如说,在外交领域里,交往双方都是各有保留的。

  (二)一方理解或承受真实情况的能力的丧失。对一些意志脆弱的人作一些欺骗是允许的,如一个精神病患者非要抱着一个枕头说那是她的宝宝,若非要坚持告诉她实情那那不是她的宝宝而是枕头,情况会变得更加糟糕。我们对父母报喜不报忧也是基于这一点的考虑。

  三、道德学家们对必要谎言持严格态度的原因

  尽管上文提到必要谎言的必要性是基于几点理由而产生的,但是在道德哲学家们中间,他们把说谎的人看成是有严重道德问题的人。康德认为:“谎言,即故意的不诚实,在任何情况下,仅仅由于它的形式,就是人对于他自身的一种犯罪,就是使一个人在他自己眼中变得低贱的一种卑劣”。他认为为行凶作恶的凶手指一个错误方向,使之落入警察手中是不可原谅的,他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人格。道德学家们认为必须用道德体系的约束力绝对地禁止谎言。道德学家们认为即使给谎言留下最小的空子,人的撒谎倾向也将逐渐地把它扩大,总能为不讲老实话找到借口。

  在对必要的谎言过分宽大庇荫下,说谎、欺诈行为常常打着“善意的谎言”的幌子。例如,有一个六岁小孩因家庭困难治不起病,好心人谎称小女孩被其继母打伤,几天的时间里网络上就酝酿出了“6岁女孩被打事件”,募集到了很多救助金。在那位好心人看来这是一个善意的谎言,但是对于社会的诚信体制建设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必要的谎言泛化、滥用情况继续下去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如果用道德体系绝对禁止谎言,人们就会警惕起来。这就是为什么道德学家们对必要谎言持这么严格的态度的原因之一。

  当然,这种对必要谎言的严格态度在古希腊道德哲学家那里却被认为是没有必要的,故意欺骗不仅在一定情况下为他们所允许,甚至还要求这样做。用德国启蒙运动时期剧作家、文艺批评家莱辛的话说就是:我们谈论的最多的是我们拥有的最少的美德,而我们谴责的最多的是我们最愿意践履的恶行。在我们不断地面临危险的时候,我们就感到有必要向我们自己和他人强调诚实的价值以及说谎给我们带来的耻辱。希腊哲学家为什么不会如此强烈地感到这中需要,是因为他们受到的诱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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