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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提高被监管人员健康水平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时间:2014-09-25 19:09:50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水平,有利于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积极接受改造,促进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被监管人员健康水平差有一定的主客观因素,可以从把好健康检查关、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抓好疾病预防......

  论文摘要 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水平,有利于维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积极接受改造,促进监管场所安全稳定。被监管人员健康水平差有一定的主客观因素,可以从把好健康检查关、加强健康知识教育、抓好疾病预防、开展思想疏导等七个方面入手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水平,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论文关键词 监管 健康 思想疏导

  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通过惩治和预防监管场所职务犯罪、强化诉讼监督,不断加强新形势下监所检察工作,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依法保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了刑罚正确执行,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强有力的监所检察保障。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为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采取了诸多举措,其中,积极改善被监管人员身心健康,促进被监管人员遵纪守法而采取的系列举措走在了全市检察机关的先进行列。

  改善被监管人员健康水平,既能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防止各种疾病发生,特别是传染病发生,又能维护他们的心理健康,促使他们积极接受改造,重新做人,从而促进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为此,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被监管人员的健康水平。2012年年初,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对花都区看守所的被监管人员的身体状况进行检查后发现,由于花都区看守所在押的被监管人员高达1902人,人口基数较大,但监仓设计只能容纳900人左右,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严重超员,监管难度较大,且存在疾病交叉感染等隐患,一些被监管人员身体状况较差,不利于监管场所安全和稳定,需引起高度重视。据统计,花都区看守所被监管人员中患不同疾病的人员152人,占7.99%,重病人员20人,占1.05%。

  一、被监管人员身体健康水平差的原因分析

  一是身体素质较差的特定被监管人员数量较多。因公安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力度加强,成效显著,被监管的犯罪嫌疑人中,200余人是吸毒人员或有过吸毒史,占被监管人员的10.6%。这些人因长期吸毒或曾经吸毒,身体素质比较差,被关押后,强制脱离毒品,身体不适应,容易出现健康问题。另外,个别被监管人员进入看守所时身体就存在一些疾患,没有治好或者根治,也容易出现健康问题。一些犯罪嫌疑人在抗拒抓捕过程中受伤未愈。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中,一些犯罪分子作案后为逃避抓捕,往往负隅顽抗,群众或警方使用武力才将其制服,在此过程中有时致其受伤,在被监管期间未能及时痊愈。

  二是个别被监管人员在监仓内有自残、自虐或抵制治疗等行为发生。个别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出于自暴自弃等心理因素,在监仓内的自残、自虐,有时故意隐瞒病情甚至消极抵制治疗,治疗难度大大增加,导致身体出现损伤或诱发其他疾病。

  三是监管场所医疗条件有待改善。由于被监管人员数量激增,监管场所资源有限,特别是医务人员数量少、经验少,相应的医疗设备、仪器、药品不足,及早发现、处理病患的难度增大。

  四是监管场所容量超编,环境卫生有待改善,管理难度比较大。由于花都区看守所关押人员超出了设计量的一倍,监仓关押人员密度大,本来只能容纳16人的监仓却关押了30余人,是被监管人员发病或被他人传染疾病的机率增加。由于空间狭窄,活动范围小,被监管人员之间容易发生摩擦、纠纷,互相殴打或被殴打致伤。

  二、提高被监管人员的总体健康水平的对策

  结合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工作实际,我们认为,提高被监管人员的身心健康水平,应落实“入所必检、疑病必查、重病必治”的原则,坚持“治疗为辅,重在预防”的工作方针,维护好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

  (一)把好健康检查关

  首先要严把收押健康检查关。对新入所人员一律要求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检查诊断结果确定是否收押;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予以拒收并出具相关文书;做到未经健康检查的或有不符合条件收押的,坚持不予或暂不收押。如2011年4月花都区爆发流感期间,花都区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监督花都区看守所严把入所关,切断传播源头,实行外来办案人员和新收押人员入所前必须测量体温,确定无发热等不良症状方可进入监区,新收押人员体温超过37.5€癈的,暂时拒绝收押,送医院治疗。

  其次是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对全体被监管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排摸,根据病情分类处置,对长期体弱多病、患有慢性疾病、可能患有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落实治疗措施,分仓关押,重点予以关注。

  再次是加强健康信息采集。设立被监管人员健康档案和医疗档案,掌握被监管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医疗情况,对患病的收押人员,及时做好登记和报告。加强与定点医院的联系沟通,开辟绿色通道,将危重病员送省武警医院会诊及住院治疗。

  (二)经常组织开展健康知识讲座

  结合被监管人员健康总体状况,不定期向在押人员传授自我保健知识、突发疾病的紧急救治措施及心理调适等知识。如2011年7月,全国部分地区爆发甲流,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监所部门利用广播为被监管人员作专题讲座,宣传甲型流感防治知识,使在押人员对甲型流感的特性、常见症状和主要传播途径有科学的认识,懂得新型流感可防、可控、可治、不可怕,消除他们对甲型流感的恐慌心理,教育引导被监管人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不扎堆、多锻炼,保持室内通风。

  (三)加强疾病预防工作

  保持监区良好环境卫生,定期加强对监仓进行卫生清洁,严格落实日常消毒和清洁制度,坚持每月一大扫,每周一小扫,每日清监室,保持监室空气畅通、采光良好;加强监区卫生防疫,把卫生防疫和防控各种流行性疾病结合起来,清除监区卫生死角,消除蚊虫滋生环境,保持监所卫生;延长被监管人员放风时间,适当组织在押人员开展体育锻炼,增强被监管人体质,提高其防病抗病能力。

  (四)加强监管场所的伙食管理

  督促监管场所降低采购成本,节约经费,用于采购卫生、更有营养的食物。通过组织被监管人员自种蔬菜、自养猪来改善伙食,为被监管人员增加营养,增强他们的体质,提高他们抵抗疾病的能力。

  (五)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

  对被监管人员进行必要的心理辅导,使其解除思想包袱,消除自残、自虐行为并积极接受、配合治疗。如2012年5月,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在花都区看守所检查时,发现被监管人员冯某面色苍白、呼吸困难、全身抽搐、拒绝进食,监所科干警立即组织值班干警、法医把冯某送往定点医院抢救。经医院全力救治,冯某脱离了生命危险。监所科干警通过与冯某谈话,了解到冯某因盗窃被判一年有期徒刑,产生悲观情绪,导致长期饮食不振,身体素质差。经过驻所检察干警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目前,冯某已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配合治疗,身体逐步恢复。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督促看守所履行管理职责,及时有效地保障了在押人员身体健康权益,维护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六)加强巡仓检查和诊断

  监所检察干警每天巡仓一次,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发现病情及时诊治;尤其是流行性疾病爆发期间,坚持监所检察干警和医务人员每日一起巡查,对于疑似流行性病患者及时发现和处置;对确因疾病无法自理或有生命危险的被监管人员应及时报批或送定点医院治疗,同时采取改变强制措施、快捕、快诉、快判等方式保障被监管人员尽快平安出所;对重点监仓、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被监管人员重点防范,防止监室内打斗、自残现象发生;合理调整监仓,缓解关押拥挤压力,改善被监管人员的生活和环境卫生条件。

  (七)加大监管场所经费投入

  驻所检察室要求看守所补充必要的医疗仪器、设备,增加流感药品、抗病毒药品、消毒药物等的贮备,适当增加监管场所医务人员数量,对医务人员抓好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水平;适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看守所扩充监仓,修建适当的文体设施,保持充裕的监仓以应对各项严打专项整治活动期间被监管人员数量激增的情况。

  (八)积极维护监管秩序

  加强对监管秩序的维护,通过监控设备全方位监控监区情况,配备刻录监控资料的设备,随时发现监区发生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防止被监管人员受伤;充分运用被羁押人员表现情况量刑建议制度等机制,促进被监管人员遵纪守法,接受改造;适当在监管场所开展法制教育、以案说法、才艺展示等活动,丰富被监管人员的文化生活,填补其内心空虚,使其安心接受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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