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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国家资本主义”内涵的界定及必要性

时间:2014-09-25 19:10:03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概念的掌握是高中历史教学中极为关键的环节,没有概念的明确界定,就无法进行准确的理论推理。然而,由于历史学科的综合性,教学中总要遇到各个学科领域的概念。比如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概念。 在必修二教材中,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新中国的三大改造、西方国

  概念的掌握是高中历史教学中极为关键的环节,没有概念的明确界定,就无法进行准确的理论推理。然而,由于历史学科的综合性,教学中总要遇到各个学科领域的概念。比如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概念。

  在必修二教材中,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新中国的三大改造、西方国家垄断资本主义三个专题的教学都绕不开一个概念:“国家资本主义”(state capitalism)。如何把握这一概念的内涵,本文略作探讨。

  一、“国家资本主义”内涵的界定

  什么是国家资本主义呢?不同的学科领域,甚至是在相同的学科领域对这一概念也有不同的界定。经过梳理,笔者认为对国家资本主义的理解,应从三个维度定位。

  (一)国家资本主义可以理解为传统社会主义的一种经济形式

  这种经济成分与私人资本主义形式相对,是一种与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相结合,被政府所掌握、控制的一种资本主义经济形式或成分。

  1.苏俄的国家资本主义。

  1918年,列宁在《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一文中指出,当时的俄国存在着宗法式的经济、小商品生产、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五种经济成分。从这种表述来看,列宁显然是把国家资本主义看做是资本主义经济形式中的一种类型,是与私人资本主义相对的,被社会主义国家所掌握控制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

  苏俄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大力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正如教材所述“政府还解除了大部分小企业和一部分中型企业的国有化,允许私人开办小企业;对一些国家暂时无力开发的矿产、森林、油田等,政府以租让的方式让外国资本家经营。”[1] (p.95)这里所涉及到的资本主义既有私人资本主义,也有被国家控制的国家资本主义。当时苏俄国家资本主义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租让、租借、合作社、代销代购[2]。其中,租让、租借是有关工业生产的。租让是租给外国资本家、租借是租给本国私人资本家。而合作社、代购代销则是有关商业的[3] (p.21)。

  国家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有什么不同呢?

  以租让制企业为例,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就是把苏维埃国家的某些因资金技术等问题无力经营的企业以合同的形式租让给外国资本家经营。这类企业在所有权上与社会主义国营企业没有区别,其所有权都属于国家。差别在于经营权,前者的经营权在资本家手里而不是在国家或人民手里。从利润分配上看,根据合同规定,资本家可以拿走企业的大量利润作为报酬,而社会主义国营企业的利润全部归国家所有。在经营模式上,前者完全按资本主义企业模式运营,独立核算、追求利润、注重效率等。

  第二种情况是把矿山、森林等国家资源的开发权出让给外国企业。这种情况下,资本家同时掌握着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但其利润的一大部分要作为“矿产承包费”交给国家。

  总体看来,不论是租让的国家资本主义还是租借的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由于受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限制,为社会主义的物质生产服务,甚至在生产任务上有的也被纳入到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规划中,因而不同于一般的资本主义经济。然而,由于它们都要产生利润,并在一定比例上被资本家所占有,因此它们本质都是具有资本主义剥削性质的,这是它们与社会主义经济的根本不同。另外,在经营权和经营方式上,两者也存在明显不同。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由资本家掌握营权,采用通行的资本主义企业经营模式。

  2.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

  中国也存在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曾对中国的经济构成做了这样的分析:“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了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4] (p.1431)。

  1949年的共同纲领里又明确指出:“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为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在必要和可能的条件下,应鼓励私人资本向国家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例如为国家企业加工,或与国家合营,或用租借形式经营国家的企业,开发国家的富源等。”[5]

  很显然,两者都是把国家资本主义当作一种经济成分来理解的。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分为两个阶段。初级阶段:1950—1953年合理调整工商业期间,由国家对私营经济进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高级阶段:1953—1956年三大改造期间,公私合营的经济成分都属于国家资本主义。这种经济成分的重要特征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受到国家的控制。所以毛泽东曾在1953年批示说:“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6] (p.88)。但1955年进入“全行业公私合营”阶段后,资本家与企业资产脱离,由获取比例利润,变为领取“定息”。因此,此时的合营企业性质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再属于国家资本主义了。

  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都属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

  (二)国家资本主义还可以理解为一种经济理念

  国家资本主义,是一种“主义”,即一种理念。这种理念实际就是由国家掌控或直接建立一些企业,通过这些企业来服务于国民。

  当今时代,不仅社会主义国家有国营企业,资本主义各国也都或多或少地建立了一些“战略性”国营企业。比如美国的自来水公司就由国防部直接经营管理。国家通过直营来实施价格补贴,保持较低的水价,从而惠及民生。

  因此,无论社会主义的国企,还是资本主义的国企,从形式上看,都是由国家投入资本,让民众来“共享和普惠”。

  这种由国家投入资本,由民众来享受资本收益的理念就是国家资本主义。

  (三)国家资本主义还是一种经济运行手段

  1.资本主义社会对国家资本主义的运用。

  以罗斯福新政为标志,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手段经历了一个由“自由放任”(Economic Liberalism)向“国家干预”(Government Interventionism)的转变。在罗斯福新政以前的自由资本主义和私人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资本主义世界信奉古典经济学家的自由放任主义。其代表人物亚当·斯密(Adam Smith)曾在它的《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中三次提到“看不见的手”。认为市场经济状态下,价值规律就像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可以通过价格信号自动调节经济的供求问题。

  价格信号的调节作用:由该图我们看到,当供过于求时,价格就会低于商品的价值,生产者将无利可图,资本会自动退出这一领域。当供不应求时,价格就会高于价值,在高利润的驱动下,其他领域的资本就会进入本行业,自动提高本行业的产能。

  因此,政府“只有管的少,才能管得好”,社会经济事务最好由不受国家权力干预的个人决定。一句话,“自由放任”就是主张政府不干预经济的运行,任其自然。

  然而,市场经济下,价格信号对于生产或供应方的调节本身就具有滞后性。比如,只有某一行业已经供过于求了,价格才会下跌。价格信号给出的是一个已然的结果。此时,该行业的资本才开始离开,转向其他行业去寻求利润,这种调节显然慢了半拍。

  这种滞后性,如果是在生产能力较低的时代,一般不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混乱。然而,随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结束,大型垄断集团出现了,他们的垄断行为进一步破坏了价格机制。更严重的是,其生产能力空前膨胀,在生产无政府主义状态下,就更容易造成严重的经济危机了。三十年代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就是结果。

  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已经空前激化了,必须调整经济领域的无政府主义。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产生了。罗斯福新政第一次实践了这种理论。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干预经济,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进入了国家干预下的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即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

  尽管各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具体干预措施会因国情而有所不同,但大体来看,他们都利用国家权力,借助于行政和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调控。比如,经济计划、法令、政策、金融、财政、税收、价格、国家投资等。总之,作为一种经济运行手段,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以后,资本主义国家运用了国家资本主义。

  2.社会主义国家对国家资本主义的运用。

  列宁曾经指出,“国家资本主义,就是我们能够加以限制、能够规定其范围的资本主义。”[7] (p.83)

  早在1953年7月,毛泽东在《关于国家资本主义》一文中也分析了当时的“资本主义经济”。他指出:“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8] (p.88)

  既然在这里国家资本主义被理解为国家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干预行为,那么无论列宁时期的新经济政策下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还是建国初期我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它们都是在国有经济的主导下,在国家的宏观控制下存在的。因此可以说,苏俄新经济政策时期以及我国建国初期的经济发展中也运用了国家国家资本主义。

  二、界定这一概念的必要性

  如此晦涩的概念,耗费大量精力来界定它,有什么教学价值呢?

  首先,它关乎对新经济政策和三大改造的理解,也体现着列宁、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

  新经济政策主要新在什么地方?新在,在一定限度内恢复资本主义,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生产力,建成社会主义,从而迂回地战胜资本主义。那“一定限度内的资本主义”主要就是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如果不把国家资本主义理解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种经济成分,恐怕就会在这个问题上遇到障碍。

  毛泽东在革命时期开辟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在建设时期,他也曾开创了一条公认的有中国特色的改造道路。主要表现就是利用国家资本主义的模式通过公私合营实现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了和平改造、和平赎买。

  这种一定限度内利用资本主义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思想,在马恩那里是不存在的。列宁和毛泽东作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他们不局限于本本上的原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发展、丰富了马克思主义。

  其次,有助于接受改革开放下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状态。通过这一概念的梳理,学生可以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的早期领导人已经意识到了在生产力欠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应该借助于资本主义经济形式,并且他们已经做过尝试。另外,今天的改革开放,实际是对这一思想认识的实践和发展。

  再次,有助于理解当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机制的共通之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西方国家对国民经济也在实施经济计划等各种形式的干预。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在不断完善宏观调控机制。所以说,国家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干预手段,中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在使用。计划非但不具有社会主义属性,反而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东西方通用的调节手段。

  最后,便于学生理解“新经济政策与罗斯福新政都运用了国家资本主义”这一结论。很显然,这里的国家资本主义是从“经济运行手段”这个角度来理解的,是指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调控。在高三的历史教学中,很多试题都涉及到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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