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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消防车辆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建议

时间:2014-09-25 19:10:37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摘要:文章针对在对进口消防车辆的验收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验收问题的建议。

  摘要:文章针对在对进口消防车辆的验收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分析了问题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验收问题的建议。
  关键词:消防车辆;验收;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各地大量购进进口高精尖消防车辆,大大提升了灭火救援技术水平。北京市消防总队也不例外,特别是在奥运会前,为了消防安全执勤保障,进口了一批消防车辆,包括90米、68米、32米登高平台消防车、云梯车消防车、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抢险救援车、防化救援车,高喷消防车和强臂车等,为奥运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手段。在历年进口消防车辆验收、培训、配发和保修期内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这次为奥运提供的车辆,因为交货时间紧,出现的问题较多。下面就进口消防车辆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原因以及解决办法简单归纳出来,供消防同行和消防车辆供货商和生产厂家参考。
  北京市消防总队对进口消防车辆的新车验收工作由后勤部技术主管负责,组织装备处、战训处、车管处和修理厂等部门实施。其中修理厂在验收中的主要工作有:1、负责接收清点随车资料、2、点检随车备件,3、根据合同具体条款核对车辆规格,4、发现问题和保修期内问题协助装备处联系厂家解决,5、编写车辆验收备忘录,6、根据解决问题情况实时修改验收备忘录。
  验收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要求的资料不能准确提供。为保证我们自己能及时解决技术故障,我局要求厂家必须提供车辆的维修手册和相关电路图等。在这方面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1、针对维修用的手册不能或没有提供。
  2、有些零件目录和使用说明不是所要求的中文或英文。
  3、有的操作手册不是与交接车辆完全对应,手册内出现车上没有的图例。
  4、质量认证材料不全
  原因在于:
  1、维修手册一般只提供给授权维修单位;供应商没花精力去努力争取这些资料,也没有和用户协商好由用户直接要求。
  2、有些国家使用文字不是英文,而且也没有花精力去翻译;如德文在日常中使用量不大,大部分技术人员只能看英文。
  3、操作手册不配套主要是交车时间仓促,没有时间核对整理。
  4、车辆资料更新速度慢于开发速度,交接材料和交接车辆不匹配。如按零件目录有时订的备件不能使用;
  5、所用车型太新,厂家技术保密不给提供。
  6、提供的资料不是用户要求的想要的资料。
  7、时间仓促,新产品还未通过3C和3CF认证。
  
  二、随车备件提供的不到位或没有提供
  1、验收时随车备件完全没有。
  2、验收时只交接了一部分备件,另外的备件厂家无法找到或厂家提供不及时。
  3、有的所供备件不是该车所需备件,无法使用。如反光镜大小和形状与车上所配不同。
  原因在于:1、供应商和厂家协调不够,厂家没有根据合同提供;
  2、文件由翻译公司翻译,专业术语不太准确,有误解;
  3、在制作合同时,由于时间紧,要求的随车备件随便找来以前的内容粘贴和编制,与标的物车辆不吻合;
  4、供应商销售部门没有精通业务的专门的技术人员。5、因采购情况发生变化,有些公司为达到某些目的,乱改合同,内容被改写得面目全非,且不专业,但又给验收核对时留下不少尾巴。如有合同中标有底盘备件和上装备件各60项,明细见清单,但是合同中没有清单。由于项目模糊给验收带来麻烦。
  三、随车有些装备和配置与合同规格书存在差异。在验收时主要依据合同规格书清点随车器材及装备,经常发现的问题有:
  1、有些配置缺少,如没有倒车影像系统;油箱没有过滤网;缺少带CD的收音机,卷帘门无锁等。
  2、车载装备与规格书要求有差异。如备用轮胎花纹和规格与车辆所用轮胎不同。
  3、车辆设计空间不够,不能放置好合同最初要求的所有设备。承诺加装本来没有的功能或不能同时合理存在的功能。最终装置是增加了,影响了其它功能。如某云梯车加装一个吊车,没有合适空间放置,摆在驾驶室前部,造成驾驶室倾翻时必须先花至少30分钟拆卸该装置。(见图片:车前吊车影响驾驶室倾翻)还有部分车辆存在不合理的情况:(见图片:水泵传动轴万向节角度过大、滑环腐蚀情况、后切割的滑环检查孔)
  4、有时也有计量的差异,验收不好界定。如规格书显示某器材1套,没有标明多少件,验收时就只能由厂家分类,用户认可。
  5、有时厂家提供的物件有多供和没有提供的,往往厂家希望由多供的抵消没提供的物件。
  6、合同上没明确提出型式和规格,如只提手持式对讲机,可能提供频率300MHz的,而不是想要的800MHz的对讲机
  原因在于:1、供应商对合同细项注意不够
  2、厂家没有完全根据合同进行生产;
  3、语言习惯不同和专业术语翻译差异;
  4、供应商对自己代理的车辆装备了解的不够透彻,只知道车辆装备地大致功能与性能,对结构和装备匹配方面了解不足。
  四、管路系统的水带接口和管路接口不能用
  1、没有配备吸水管和水带接口;
  2、原装配备的与国内常规使用接口不匹配;
  3、使用时出水压力高出现断裂。
  原因在于:
  1、卡式、内扣式和螺纹式在制式上不统一;
  2、国内某些铝制品质量不可靠;
  五、承诺的售后达不到要求。
  1、维修没有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每次维修都由工厂安排人员检修,维修周期长,时间上没有保障。
  3、备件提供慢。有的急需备件我们经过其它渠道2天到货,可是销售商报价用了20天,注明付款后到货还要30天,而且价格还有很大差异。
  原因在于:
  1、技术保守。如有些厂家技术保守,对用户和授权的维修站提供的技术支持不够,维修站没能力解决保修期内外问题;
  2、供应商本身供货渠道单一,不畅快;
  3、厂家回复响应时间长。
  4、厂家对售后的承诺只能停留在书面上,在国内没有能真正提供售后服务的维修人员。
  解决验收问题的建议
  1、针对近年来消防车辆装备验收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我总队新编制了《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车辆、装备器材购置和售后的相关技术要求》,规定了中标厂家必须具备的售后服务条件、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列出了验收培训的基本步骤,特别强调了合同中对底盘和上装技术资料的要求,并对验收报告和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记录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并要求凡参加我总队消防车辆、装备器材采购投标的国内外厂商、代理商、经销商,均须明了、理解并承诺完全遵守该技术要求,方有资格进入我总队招标采购程序。
  2、在招标前或在标书中明确做出风险提示,在违反多少条款或多少次后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准入资格。要求销售商根据标书仔细核对与代理产品的异同,可以把有差异的条款列出来和专家组协商,说明哪些努力能做到;哪些需要用户协助才能做到;哪些不能做到。都以诚实的态度应标,保证应标的公平公正,在能保证主要功能的条件下,专家组再根据事实讨论选取,确定中标车辆。
  3、对已经中标的车辆装备,如果不能按照合同履行,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例如不付质保金尾款,并对其提出警告和参加下一次招标时限制条款。
  4、合同书以中英文对照版本列出,在出现异议时作一个补充说明,减少语言带来的差异。
  5、当与合同产生差异时,厂家及时通知用户,合同应该注明生产可能会有差异,有差异该怎么处理。(1)建立一个畅通的联系机制,设立热线与邮件通讯。先行通知一些相关部门,讨论怎么解决,协商一致后在生产。因为从订单到生产完成,大约需要1年,新原料及新产品出现,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升级,技术只会更加成熟。更改的配置只能比合同要求的好并先进。(2)车辆生产完成后,用户安排人进行初步检验,厂家整改完发现的问题后发货。(3)与合同有差异又无法整改的项目在车辆送来时详细列出有差异的项目,做好对应地解释,不能影响车辆功能。
  6、必须建立有实力的售后服务站,必须拥有相关产品一定量的库存备件或提供各部件的国内销售商。这点至关重要,国外进货一般60天以上,国内7天左右。仅靠国外厂家派人维修无法及时提供车辆保障,必定贻误战机。
  7、由厂家认可各总成的质保期的差异,在出现非易耗件损坏后由厂家质保修理或更换。
  8、在验收时必须严格测试所有功能,不能因为销售商时间紧,培训任务重等理由放松各项测试。合同上有参数的按照合同参数进行检验,没有明确参数的按照消防技术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9、一般需在交接时提出厂检验证书、测试报告、调整记录,彩色样本图(侧视图,正视图,俯视图)及主要技术参数表,合格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3C认证证书等。特殊情况时可以延长时间交付材料。
  10、管路系统的水带接口不能用的问题。(1)根据总队使用情况,统一要求采用相同制式。(2)实行规范化管理。逐步把以前车辆的接口改成统一制式,或者配备合适转换口。(3)出水口接口要求使用锻造铝或合金铝产品,保证强度。
  只要各总队在采购时确定所需,把要求说具体明白,在细节上与厂家加强沟通,确认好各个项目,验收时严格负责,必要时以强制措施加以警示,进口消防车辆出现的问题将会更少,解决问题的速度将会更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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