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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思考

时间:2014-09-25 19:10:38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通过对吉林地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发现了办证不严,内部监管不规范等问题,从机构、认识等方面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加强人员素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等建议。

  摘要:通过对吉林地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管工作的督查,发现了办证不严,内部监管不规范等问题,从机构、认识等方面进行分析后,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严格执法、加强人员素质培训、加强宣传教育等建议。
  关键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管;环境管理
  为促进和规范全市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吉林市成立了专门监管部门——吉林市固体废物及放射源管理站。通过对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情况、接受监督管理、闲置或退役放射源处理等方面进行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期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理顺关系,强化管理,规范制度,防止放射事故的发生。
  1 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原则
  现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吉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2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1)未严格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放射源使用单位办理了由省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但绝大多数射线装置使用单位没有办理由省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还持有由卫生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大部分证件已经超过了有效期限。多数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部健全,个别单位甚至根本不知使用射线装置有什么规定,个别射线装置应用单位的操作人员没有佩戴个人剂量辐射仪。
  (2)监督管理不规范。
  虽然我市成立了市一级的放射监管部门,但县(区)一级没有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内部分工不明确,没有形成国家、省、市、县(区)四级监管体系。
  (3)应用单位自主管理不到位。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均有自主管理的职责,要求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及防护知识和健康条件,并提交严格的有关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的文件。检查发现多数企业有相应的规章和放射源档案,管理较好;部分企业虽有规定,但落实不到位;个别的甚至连实物与台帐都不清,管理较为混乱。
  (4)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闲置的情况。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闲置或退役情况在企业内普遍存在,因设计失误、使用不当、改扩建或关停并转等造成的居多。部分企业对闲置的装置有恢复使用的愿望,也有的不愿缴纳放射源送贮(处)费,而将退役放射源闲置于企业内,给安全管理工作留下较大隐患。
  (5)射线装置购销市场化。
  检查中发现,放射源的购买都能够严格履行手续,但射线装置的购销存在管理漏洞,无营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擅自购买射线装置,造成射线装置流通领域的混乱和管理失控。
  (6)放射性废物处置不当。
  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应用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放射性废物(液)或放射性污染物,妥善管理,安全处置放射性废物是用源单位与环保部门的义务与责任。多数用源单位,对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应用中产生放射性废物(液)的管理和安全处置不重视,误认为放置数个半衰期后,即可豁免或可当普通废物处置。
  3思考与建议
  3.1机构方面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工作应从源头开始和全过程控制,也就是“从摇篮到坟墓”的管理。它要求每一个使用单位购买前先向省环保部门申报,使用时还得获得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证,并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接受环保、公安、卫生部门的监督管理;退役后交由环保部门处置。这种管理部门交叉、重叠是造成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混乱的根源。
  3.2认识方面
  在实际监管工作中,存在着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如认为放射环境管理只管大环境,只涉及到设施院外的情况;认为涉及到人的问题不属辐射环境管理工作;认为放射环境只管“三废”;认为密封放射源、射线装置不存在辐射环境污染问题。这些错误认识和不明确的义务与责任,均不利于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甚至干扰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进行。
  3.3经济方面
  核技术的应用无疑给企业创造了财富,可放射源退役后的处置却是企业所不愿接受的。部门用源单位借口无财力支付送贮(处)费,将事实上已经报废不用的退役放射源自行处置,或借口将来还可能使用,而拒绝送交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收贮(处)。
  3.4几点建议
  1严格执法,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私自买卖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予以严惩。
  2加强管理队伍的建设。
  加强能力建设,尽快提高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要加强机构和监测技术装备的配备。组织管理人员,特别是县(区)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以尽快适应辐射安全管理的需要。
  3加强申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工作。
  加强申报工作,把定期申报和变更申报相结合,建立管理数据库,实现对辐射现状的动态管理。
  加强对销售部门的管理工作,要求销售部门、使用部门必须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从销售的源头抓起,规范管理。建立使用部门、销售部门、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4加大宣传与教育工作力度,力争全社会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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