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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影视类专业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时间:2014-09-25 19:50:08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教育论文

专业考试就组织方式而言可分为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统考和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省统考的适应范围一般为美术、音乐类专业以及专科层次的艺术类

  摘要 专业考试就组织方式而言可分为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统考和由各高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省统考的适应范围一般为美术、音乐类专业以及专科层次的艺术类招生专业,专业校考往往是针对专业性要求高,或无专业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进行的,传媒影视类专业就包含其中。以下主要对专业校考的现行政策进行分析。

  关键词 传媒影视,招生考试,改革

  我国现行的招生考试政策,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选拔人才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传媒影视类专业是整个招生专业的一个重要分支,由于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专业潜质、可塑性等都有较高的要求,就导致了整个招生考试专业性要求高、程序比较复杂、操作过程上技术性要求也较强。笔者结合近年来我国招生考试的相关政策以及本人从事招生考试工作的经历对传媒影视类专业的招生考试进行了一定的思考,主要从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招生计划两个主要环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了一些可行性方案。

  一、传媒影视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现行政策及存在的问题

  1.专业考试

    2007年教育部允许符合条件的本科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但规定招生院校必须在相应省份的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组织,考试结束后公示考生专业校考成绩,并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要求招生院校3月底前完成专业考试,并于4月中旬前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考试院)报送专业校考合格名单。在此基础上,各省也出台了一系列适合本省的相关政策。这些规定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带来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专业省统考和专业校考考试归类冲突

  根据教育部的政策规定,专业校考必须在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教育部制定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规范专业考试,节约考试成本,减轻考生压力。而在各个省出台的具体实施方案中却表现出了很多矛盾之处。如某些省规定考生参加传媒影视类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校考前必须参加表演类的专业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要参加编导类的专业省统考等等。业内人士一看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培养的学生今后是从事影视剧创作工作的,和表演类专业的培养方向大相径庭,但学生为了报考该专业就必须通过两个毫不相干的专业考试,这对学生是非常不公平的,而招生院校也很有可能由此流失了专业素质较高的考生。

  第二,招生院校难以选择专业考试考点

  招生院校到省外设点组织考试时,由于各省的具体政策规定,很难选择到符合本校专业考试要求的考点。例如2007年陕西省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只有一个,高校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而且该考点是第一年承办专业考试,由于组织考试的院校也比较多,场地、设备、人员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的欠缺,导致专业考试很难实施,影响了专业考试的质量。

  第三,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时间紧张

  虽然教育部规定招生院校只要在3月底前完成专业考试即可,但各省级招生办(考试院)都有自己的特殊规定,有些省份规定专业校考只能在春节前组织考试,有些省份则规定只能在春节后进行,如山东、湖南、陕西等几个省要求招生院校必须在3月份组织考试,这就导致招生院校要组织多次专业考试,在时间安排上也非常紧张,增加了高校组织考试的难度和考试成本,同时考生也较难安排参加专业考试的时间。

  2.招生计划

  自2007年起,除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等学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外,各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艺术类招生分省计划和专业考试合格证的比例不能超过1:4。由此会带来生源分布不均衡、计划编报偏离科学性等一系列问题:

  第一,专业招生实行分省计划后,会导致各省间的录取分数有极大的不均衡。如多数省份传媒影视类本科省文化合格线只在250分左右,而各二批以上本科院校传媒影视类本科录取文化分数线基本会在450以上。实行分省计划后,只要有专业合格的考生报考,只要刚达到省控线,并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院校必须录取,这会使院校录取的生源质量明显下降,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

  第二,各省要求招生院校的专业计划编报除要求分省以外,还要求分文、理计划编报,这给原先就很难编报计划的工作又进一步增加了难度,从而造成了文、理科考生录取的相对不平衡。而在分文理后,如内蒙古、江苏、四川、湖北、安徽等省今年在公布计划时又要求把文、理计划重新合并,这就意味这教育部公布的计划和各省的公布的计划不一致,造成了上下级政策的不统一,这给最后的录取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第三,专业合格证和招生计划不协调。今年教育部要求分省招生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是1:4,而有些省份的某些专业的专业合格考生不多,这就给编制计划工作造成很大的障碍。

  第四,计划的编报时间和专业考试时间没有很好地衔接。报送院校招生计划的时间各省基本要求在3月底前,而专业考试完成的时间也在此时。当时各院校的专业考试工作并没有结束,也没有确定专业考试成绩,在这个时候上报招生计划,就势必偏离了计划编报的科学性。

  二、传媒影视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改革思路

  1.取消专业省考对专业校考的关联

  能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是经过各省招生办(考试院)严格筛选过的,各方面基本都能达到各省要求,能够保证专业考试的质量。同时各个院校的专业培养标准、考试要求等都不尽相同,并且有些专业是省统考未涉及的。如果很牵强地把各个招生院校的专业归并到各省的省统考范围中,就意味着考生可能除了要参加专业校考外还要参加和报考专业相差较远的专业省统考。这就造成了考生要参加多次考试的局面,增加了考试成本和考生的考试压力。

  专业省统考和专业校考必须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联系。专业省统考成绩或者专业校考成绩应该由录取院校根据招生专业的不同特点决定其用途。在传媒影视类专业的录取中,笔者认为专业省统考成绩可以作为录取院校的参考成绩,而不应该规定院校必须要在省考的基础再组织专业校考。只有这样考生才可以根据招生院校的规定自由地参加专业省统考或专业校考,招生院校也可以根据自身各个专业的不同要求确定是否组织专业校考。

  2.各省应该尽可能设立多个能为招生院校提供相应设备和场地条件要求的传媒影视类专业考试考点,并且各考点都应有一定的侧重点,从而使招生院校能够选择到相应的符合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点,方便招生院校组织专业考试。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考点,则应该允许招生院校经过各省招生办或考试院的审批同意后单独设立考点,最终将该考点纳入到当地招生办(考试院)的统一管理中。只有符合条件的专业考试考点才能使招生院校顺利组织专业考试,保证专业考试的质量。

  3.传媒影视类专业实行全国计划,并适当扩大分省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

  以传媒影视类专业为特色的院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应该充分考虑其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招生录取方式的特殊性,允许其实行全国计划,而不实行分省编制计划。这样在录取时院校可以考虑各地区的生源的高考成绩和专业合格证的发放情况,使用全国招生计划进行调节,确定分省招生计划,较好地做好不同地区间的生源均衡问题,从而体现招生的公平性,保证生源质量。

  分省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应适当放宽。专业考试衡量的是考生的专业潜质和可塑性,对考生现有的专业水平要求并不是特别高,所以可以适当扩大分省计划和合格证的比例,这样既有利于提高录取考生的整体文化素质,同时又可增加现行招生计划编报工作方案的可行性。

  4.在录取中,应充分体现招生院校各省计划调剂的重要性

  在录取中有很多省招生办(考试院)主要考虑的是本省的考生录取率,基本不考虑各招生高校的计划的完成情况,一旦调入的计划就基本不往外调,导致了招生院校外省放着有好的生源不能录取,造成人才的浪费,或者造成院校招生计划的不完成。

  5.合理调整院校组织专业考试、计划编报、专业合格库报送的时间

  应允许招生院校在教育部规定区间内的春节前后都能组织专业考试,这样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以及在全国各考点的专业考试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专业考试时间,保证院校有足够的时间组织专业考试,从而保证专业考试质量,同时也方便考生报考。在计划编报、专业合格库报送时间的规定上,各省应该从实际出发,两者至少保证半个月或以上的时间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从现有的时间规定看可以采用提早专业合格库的报送时间,或延迟计划编报时间的方法予以解决。

  招生考试工作牵动着全社会的神经,吸引着全国人的眼球,传媒影视类专业更是社会的热点专业。招生考试对促进本行业的发展、维护招生的公平性、提高招生的科学性、扩大招生院校的影响会产生很大的作用。现行的传媒影视类专业的招生考试政策应在以上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适应社会发展对招生考试的需求,从而便于传媒影视类招生考试朝着更加公平、科学、有效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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