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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的实践与探索

时间:2014-09-25 19:09:58 阅读量:0次 所属分类:政法论文

摘要:南安市检察院顺应形势发展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创新检力下沉模式,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检察干警执法能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有力保障和助推南安市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长足发展。 关键词 检力下

  摘要:南安市检察院顺应形势发展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创新检力下沉模式,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强化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检察干警执法能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有力保障和助推南安市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长足发展。

  关键词 检力下沉 法律监督 检察官 联系基层

  立足检察工作和辖区基层实际,改革传统检察工作方式,实施“检察官联系基层”模式,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是参与和强化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尝试,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的有效途径,是推行检力下沉的具体体现。

  一、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的动因

  福建省南安市地方面积2036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52万,年财税收入超过50亿元,是福建省的传统经济、人口大县(市、区)。辖区北接山区,南临沿海,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辖区人口多,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多,基层的情况较为复杂,检察机关在乡镇没有派出机构,与乡镇、村街区等基层一线存在沟通联系不强、参与社会管理不够等问题,检察工作与基层工作相结合面临着诸多困难。2011年10月,南安市检察院成立检察官联系基层领导小组,制定《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系基层制度》,调配68名干警组成26个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由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分任组长,分别对接南安市全市26个乡镇开展检察机关服务基层工作。南安市检察院提出“立足检察职能,掌握基层情况;立足犯罪预防,开展以案释法;立足矛盾化解,开展检调对接;立足本职工作,兼顾基层工作;立足法律监督,杜绝越俎代庖;立足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立足实践锻炼,增强担当意识”等八条基本工作原则,在广度上覆盖了南安市辖区各乡镇农村,在深度上涉及基层管理的方方面面,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延伸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成效,提升检察干警执法能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有效保障和助推南安市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长足发展。2012年4月份,福建省检察院倪英达检察长到南安市检察院视察调研,充分肯定检察官联系基层“是一种很好的探索”。

  二、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的举措

  检察官联系基层的工作方法主要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受理举报、控告和申诉,发现、收集职务犯罪线索和其他涉检信息,监督行政和司法执法活动,配合开展监外执行检察,参与检调对接,开展犯罪预防宣传和调查研究等工作。

  (一)联系和服务相结合,实现接触群众零距离

  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通过深入基层接触群众,了解诉求,将执法办案与化解涉检矛盾相结合,将贯彻上级方针与解决基层实情相结合,密切关注当地的社会治安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消除隐患、预防犯罪、维护稳定的建议,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重点关注涉农检察和涉检矛盾纠纷的解决,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释法和说理相结合,开展基层法制大宣讲

  充分发挥法制宣讲团的重要作用,以检察官定点联系基层为平台,以“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以“五进”为目标深入到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和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用生动鲜活、浅显易懂的群众语言和翔实案例来解释抽象的法律专业知识,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

  (三)平衡和弥合相结合,追求矛盾化解高效率

  做好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对接工作,负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之间的案件移交、信息反馈、案件效果回访等工作。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发挥定点联系检察官的一线作用,启动检调对接程序,会同办案人员,依托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四)监督和沟通相结合,确保司法公正真落实

  做好对辖区内的公安派出机构、人民法庭等单位的执法活动的监督,追求人民群众普遍满意的司法公正。走访设立在乡镇的各类站所,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深入行政执法部门了解案件处理情况,由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相互通报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法犯罪以及衔接工作的有关情况,排查职务犯罪线索,引导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执法活动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有机统一。

  (五)监管和帮扶相结合,促进特殊群体早回归

  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效果,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档案材料、交接手续等进行严格核对审查,杜绝因交接不规范而造成的脱管漏管现象。监督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发现衔接工作不到位、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或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措施不落实或执行有误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依法受理控告、申诉和举报,对侵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三、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的成效

  通过近一年来的积极推行和深入开展,南安市检察院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促进检察工作的良性运转,促进检察队伍素质提高和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一)连接地气、倾听民意,执法为民意识明显强化

  通过开展检察官定点联系基层工作,重点服务基层群众,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和影响成效,有效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建立联系工作点、下访巡访等方式,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发放检察动态材料,广泛争取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定时和不定时地到联系的乡镇走访当地群众,充分了解当地的治安综合情况,掌握该地区的第一手资料;充当检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联系纽带,及时处理突出涉检问题和重大事件。开展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以来,在实际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同时,树立检察机关新时期良好形象,检察环节有关农村、农民涉检信访率同比大幅下降,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明显提高。

  (二)检调对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成效明显提升

  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制定了《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到目前为止,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在检察环节运用检调对接机制,共纳入对接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赔偿部分)34件,成功调解24件,成功调解率达70.6%,得到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联合南安市综治办、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罪犯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考察活动。总结和丰富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以南安市洪梅镇为试点,探索建立“一案两报三帐四接触五管理六帮扶”的“123456”的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试行基层司法所开展矫正、当地派出所配合、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进行同步监督的联合矫正模式。今年来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几近为零,成效明显。

  (三)延伸职能、服务大局,保障发展力度明显加大

  实行以“检察机关(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各业务部门)—联系对象(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服务对象(三农、企业、学校等)”一轴支撑、三点连接、多线交叉的立体联系服务模式。通过联系基层,做到掌握维稳情况及社情民意、掌握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握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特别是及时化解涉检信访,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福建省委核心期刊《八闽快讯》刊发相关经验做法。贯彻泉州市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大会精神,及时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依托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服务民营企业,开展走访人大代表、民营企业专项活动,共计走访208人次,征求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146条,并及时进行任务分解迅速落实,有针对性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今年5月份,南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应泉州人民广播电台邀请,到“平安在线”栏目接受专访和互动交流,泉州889新闻频道、泉州广播网进行现场直播,社会反响良好。(检察官联系基层辐射模式示意图)

  (四)强化监督、维护公正,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高

  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派遣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进入公安机关办案系统查看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对当地派出所的刑事立案等侦查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侦查违法行为,及时沟通协调或进行依法纠正,增强派出所依法接受监督的意识,逐步强化对派出所的法律监督。与市政府法制部门出台《关于完善南安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了案件移送、通报调查、个案介入、信息共享、案件咨询以及及时查处违纪问题、职务犯罪等制度,为强化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打下了良好基础,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规范化、合法化。立足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实际,以今年7—9月份是村“两委”换届选举为重要时机,开展服务和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专项活动,对选举工作做到不干扰不越位不代替,杜绝大包大揽,所开展的工作严格控制在“涉检”范围内,即严格控制在与检察机关、检察职能和检察业务有关范围内,通过涉检信访化解、发出检察建议、实施法律监督、涉检预防宣传等多种形式,解决与检察工作有关的实际问题,切实防止买官贿选、破坏选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力保障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践锻炼、增长才干,干警综合素质明显增强

  南安市检察院2007年成立有法制宣讲团,现有成员24名,占全院干警数的21%,开展了大量法制宣讲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良好的社会影响。今年来,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依托法制宣讲团,深入到机关、企业、农村、社区和学校开展法制宣讲26次,并编印《南检犯罪预防》1000余册进行发放,社会反响良好,许多乡镇、单位主动联系宣讲,在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进一步有效锻炼了检察干警、提升了检察形象。通过检察官联系基层工作组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实现和长期性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与基层党委、政府、人大和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深入基层的检察人员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能力逐步提升,成为检察机关联系基层的得力抓手和强力纽带。通过走访学校、企业和基层群众,熟悉民生民情和社情民意,了解基层实际困难,增强检察干警服务大局意识、锻炼提升实践工作能力。特别是对基层地区普遍存在和强烈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为今后正确妥善执法提供宝贵经验。南安市检察院报送的民营企业反映现阶段经营情况材料,受到市、省检察院、高检院办公厅和福建省委、中共中央办公厅的重视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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